作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关系到我国社会的道德水准和发展方向。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问题在大学生群体中日趋严重,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针对思政教育实效性不足、评价体系效能不佳、多方协同机制缺失等高校网络暴力治理的困境,应充分发挥思政引领力在网络治理中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从构建动态响应的思政教育体系、建立多维度的道德评估机制、搭建多元主体联动响应平台等维度规制网络暴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算法推荐技术催生的网络圈层化现象正深刻重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生态。算法技术依托精准筛选催生认知窄化,资本逻辑借数字劳动异化社交实践,圈层文化通过符号壁垒加深价值对立,三者交织导致思想政治教育面临话语传播失效、价值引导失灵与教育主体性失落的现实困境。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提出以人的本质复归与共同体构建为理论指引,进而系统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赋能路径:通过创新圈层叙事增强主流价值穿透力,培育数字素养与批判协作能力激活学生主体意识,构建虚实融合的实践场域拓展对话与协作空间,并推动协同治理优化育人生态,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年群体中的深度内化与自觉践行。
甘肃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多民族聚居核心区域,孕育了藏族、裕固族、东乡族、土族、保安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丰富文化。这些文化信息历经岁月的洗礼,在今天依然保留独有的特征和脉络。其传统乐器作为承载民族历史记忆的活态文化遗产,既是非遗保护的重要对象,也是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鲜活载体。当前,受社会转型与现代音乐文化冲击,这些乐器普遍面临传承主体老龄化,文化语境弱化等现实困境,活态传承陷入断层危机。本文立足非遗保护视野,以“活态传承”为核心视角,梳理甘肃少数民族乐器的类型特征与文化内涵,聚焦数字化保护推广,传统乐器的适应性改良等维度,深入剖析制约活态传承的关键问题。探索符合地域特色与民族实际的传承发展路径,为激活甘肃少数民族乐器的当代生命力提供思路。
敦煌遗书P.4640《吴僧统碑》是莫高窟第365窟的功德记,立于834年秋,碑文抄写于901年后。碑主吴洪辩于820年及之前担任律师,820-823年间晋升到都法律兼摄副教授,834年秋前受命迁知都教授。与之相关的P.4660《故吴和尚赞》是为吴洪辩之兄吴季连所写,而非吴洪辩本人;P.4660《禅和尚赞》的赞主既非吴洪辩,亦非吴季连。
我国现行刑法对数据犯罪以间接规制为主,将数据法益视为计算机信息系统法益的附带保护对象。然而,随着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的内容和形式日益多元,其存储、处理和加工不再必然依赖计算机信息系统,二者不宜再简单等同。现行刑法混淆了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界限,并且数据分类分级标准不完善,同时缺乏对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系统保护。对此,应推动刑法调整现有罪名,构建数据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双层法益保护机制。将数据划分为公共、企业、个人三类,并进一步区分核心、重要和一般三个级别,明确刑法应保护的数据利益类型。通过完善司法解释和制度体系,加强对数据获取、持有和利用行为的规制,增设非法破坏数据罪和非法提供数据罪,并依据分类分级标准差异化规制。
工业绿色转型与绿色金融的协调发展对于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12—2022年省级面板数据,运用TOPSIS—熵权法、耦合协调度模型和Dagum基尼系数,分析工业绿色转型与绿色金融耦合协调度的时序变化与空间差异,并通过面板Tobit模型探讨影响二者协同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结果表明,工业绿色转型与绿色金融的耦合协调度在中级耦合协调区间内呈波动上升趋势;二者耦合协调水平的空间差异逐渐扩大,主要源于区域间差异;经济基础、人力资本、对外开放和绿色创新是推动耦合协调度提升的关键因素。
晚清新学诗至五四白话新诗的诗体演进历程中,始终交织着“横向移植”与“纵向承继”两条路径,即西方现代性元素以“横”的姿态介入诗体变革,通过迁移、借鉴与内化推动形式革新;中国传统元素则以“纵”的脉络贯穿发展历程,在改革与承继中实现创造性转化。两种路径并非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形成互鉴共生的复杂对话机制:横向维度上,异域文化与本土文化的交互碰撞催生文化变异与融合创新;纵向维度上,民间文学元素突破等级制度桎梏,注入新诗体内部推动“俗化”进程,使其贴近大众审美逻辑。这种双向互动共同构建了中国现代诗体转型的深层脉络,彰显出传统与现代在文化碰撞中的动态平衡与共生可能。
“同字”是黄侃《手批〈尔雅义疏〉》中的重要批语,主要用于系联“变易”类同源词。由于黄侃未明确区分字、词,加之混同或误解了一些字词的词源意义、词汇意义及字用、语用意义,导致了黄侃批语“同字”的复杂内涵:“变易”类同源词既有词层面的“变易”,也有字层面的“异体”;此外,少量黄批“同字”为“孳乳”类同源词、同义或近义词及同音借用字。
敦煌写本中保存了丰富的文学活动、文学作品和文学思想。对唐五代的敦煌民众来说,文学仅是某种社会文化活动的一种形式。从民间社会的视角出发,用敦煌文学作品来观照当时的民间法律活动及体现出的民间法律思想,有助于更加真实、全面、直观地了解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些真实情形,对于更加全面、鲜活地解读古代文艺作品,理解作品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有一定的帮助。王梵志白话诗中的几首法治问题诗,揭露了酷吏暴行之下的黑暗与颠倒黑白,鞭笞了法律紊乱,法治被人治所破坏而导致的一系列恶果。作为敦煌文书中的汉文离婚契约,放妻书以真实的形态,让人们见识到唐代法律文书中的“和离文书”,其中的约束性条款能预先规避纠纷,体现古代“息讼”理念。《燕子赋》对民间诉讼的司法过程有较为完整的描述,能反映出丰富的法律文化、观念和社会心理。